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针对未达到
轻伤程度的
人身伤害事件,此类案件应交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处理;而对于导致严重
人员伤亡的案件,其
管辖权则归属于公安机关的
刑事侦查部门进行侦办。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出现伤势未知或者难以界定
管辖范围的情况,在此种情形下,应优先将该案交给最初受理此案的部门进行初步处理,等待进行详细的伤势评估之后,再按照第四条和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将
案件移交给其对应的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审理和管理。若因为管辖权问题引发了争端或存在疑义,应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
指定管辖。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