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行的审判权归属犯案所在地的当地人
民法院行使。但若由被告人身居之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更为适宜的情况下,也可由该法院行使审判权。所谓的抢劫罪,其主要特点在于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利用
暴力手段、
威胁恐吓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方式,强行夺取他人的财产及财物。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