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遭遇
刑事拘留的情况,则意味着问题的严重性不容忽视。一般而言,针对
盗窃罪行而被刑事拘留者,通常会有14天的
拘役期,然而最长不超过37天。
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若公安机关在
拘留期间内,认为涉案人员需要进行
逮捕处理时,应在拘留之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经审查批准。如遇特殊情况,可相应地延长审核批准的时间,但最多仅能延长至四个自然日。而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反复
犯罪以及结伴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