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规定,凡以
暴力手段、恐吓方式或其他任何不当方式抢夺他人公私财物者,均应依法予以
立案处理。
抢劫犯罪属于典型的
行为犯类型,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并未对其涉及金额和情节作出具体限定。换言之,只要
行为人在现场实施了暴力抢夺行为,不论是否成功夺得钱财,亦不论实际抢夺金额大小如何,原则上皆构成抢劫
罪名成立,公安部门应对此类案件进行全面调查与侦办。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