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有
开设赌场罪的被告人而言,其获得
缓刑机会的可能性趋近于零。这主要是因为,适用缓刑的前提是被告需要被认定为被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
拘役;
然而,如果涉及到开设赌场
犯罪,并且
犯罪行为严重的话,通常会面临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
刑法处罚,同时需缴纳相应
罚金。如此看来,其显然并不满足缓刑的基本条件。
此外,倘若明知他人正在利用赌博机进行非法赌博活动,却仍然向其提供诸如维修保养等技术支持服务,那么同样将构成犯罪。
《刑法》第七十二条
【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