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九张卡相关的“
帮信罪”问题中,如果最终涉案流水达到支付结算金额达到共计20万元,且伴随获利金额即
违法所得达至1万元之时,便已触及“帮信罪”的法律红线,符合
立案标准。在这种情况下,若被判定为“帮信罪”,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的
刑事处罚。
然而,具体的刑期判决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关于“帮信罪”的
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涉案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
2. 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其金额超过5万元;
3. 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
4.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5. 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参与此类
犯罪活动;
6. 被协助对象所实施的
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7. 收购、出售、租赁
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超过5张(个);
8. 收购、出售、租赁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数量超过20张;
9. 其他
情节严重的情况。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