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敲诈勒索的案件中,被告人具有退赃的资格和可能性。他们可选择直接将
赃款归还给受害者,亦或是先将其交付给公安机关,然后由公安机关再转交至受害者手中。若被告人在敲诈勒索过程中的
涉案金额较大,且对自己的罪行表示认罪、悔过,同时愿意积极退赃、
赔偿损失,且得到了受害者的谅解,那么这一情况便有可能被视为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从而获得不
起诉或免于
刑事处罚的机会,但仍需由相关部门依据法律
法规进行
行政处罚。
然而,若敲诈勒索的行为未达到
犯罪标准,则应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
拘留,并可附加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应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可附加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