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职务侵占罪的
诉讼过程中,检察机关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和职能。当审理机关
经侦查对涉嫌有职务侵占行为的
犯罪嫌疑人进行
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将会予以妥善审查。在审查结束之后,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事迹已经得到确凿地证明,且相关
证据也充足、确实,那么依据法律的规定,应当追究其
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会依法做出
公诉决定。同时,根据审判权限的规定,应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对应的人
民法院提交
诉讼请求,并同时将所获得的
案卷资料及相关证据
复印件递交给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
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
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
起诉决定,按照审判
管辖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
主刑、
附加刑、是否适用
缓刑等提出
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
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