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中,若
消费者透过网络交易平台购置商品领域碰到假货事件,他们不仅能够向该售卖方提出索赔,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索偿,甚至可以对这两者同时提出联合
赔偿的主张。
然而,考虑到追偿的便捷性和可行性,消费者通常会首选将网络交易平台作为
诉讼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解决
消费争议的途径有五种,这五种途径任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
(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
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