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死案乃为可依
当事人之意进行和解的
公诉案件之一种。若能通过和解过程取得受害者
近亲属的深切谅解,则可享有相应的从宽
处罚待遇。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1.若能于
侦查阶段顺利达成和解并获受害者亲属谅解,公安机关有权据此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相关建议;
2.在
审查起诉阶段完成和解并获取受害者亲属谅解的情况下,检察院有可能作出不
起诉的决定,亦或在提起
诉讼之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3.若能在审判阶段成功达成和解并获得受害者亲属谅解,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情节轻微者甚至可免予
刑事处罚,或者判处
管制、
缓刑等相对较轻的
刑罚。
依据最新的
量刑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公诉案件,需综合考量
犯罪性质、
赔偿金额、赔礼道歉及真诚悔罪等多方面因素,方可酌情减少
基准刑的50%以下;而对于
犯罪情节较为轻微者,更是有可能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甚至依法免除其
刑事责任。因此,过失致死案件完全有可能通过和解方式解决,并最终获得从免除处罚至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这一范围内的量刑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