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被解除
雇佣关系之际,拥有长达十年
工龄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享有双重
赔偿金额的权益。实际上,只有符合以下特定条件者才有权要求获得此种补偿:
首先,该员工必须在同一家用人单位连续服务满十年;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初次推行
劳动合同制度或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新订劳动合同时,该员工亦需在这家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离法定
退休年龄尚存不足十年之期;
此外,若用人单位能够连续两次签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有可能满足获得
双倍赔偿的资格;
最后,当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满一年后仍未与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可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该员工签订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
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