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
盗窃犯罪案件时,通常所需要的时间范围为三至六个月不等;若情况复杂难理,则需适度延长。
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由检察机关
提起公诉的各类案件,人
民法院应于收到案件后的两个月内作出判决,如遇特殊情况,最迟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然而,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涉及到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由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延长
审理期限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