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且达到了特定数额,便可被视为
刑事犯罪。
其中,涉及到的具体数额划分如下所示:
首先,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通常将
盗窃金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的情况视作
数额较大的范畴,并据此确定其
法定刑期应在三年
有期徒刑以下;
其次,若盗窃行为是以多次侵入他人住所、携带具有威胁性的器具进行盗窃或
扒窃等方式进行的话,则不受金额大小限制,此类盗窃活动一旦发生,即已构成刑事犯罪;
最后,值得强调的是,盗窃数额将会对盗窃罪的
量刑起决定性作用。在司法实践中,若盗窃金额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即可认定为
数额巨大;而当盗窃金额高达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时,则可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
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