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对于
危险驾驶这一
违法行为,一般会予以处以
拘留并依法征收
罚金。具体而言,在道路交通范畴内,涉及到以下几种情形者,将会被法院判处相应的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进行罚款处理:
首先是实施追逐竞赛,如果情节非常恶劣的话;
其次就是醉
酒后驾车,包括
酒精含量达到法定饮酒标准以上的情况;
再者就是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如果严重超过了额定乘员载客的数量,或者是严重超出了规定的最高速度行驶;
最后则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对
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对于
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来说,如果他们对上述第三种和第四种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那么也将按照同样的规定进行
处罚。如果存在上述两种行为,并且同时还构成了其他
犯罪行为,那么就应该按照处罚较重的那一个规定来确定罪行并进行处罚。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