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获取的
赃款,若为受害者的合法财产,应立即归还给受害者。对于罪犯通过
犯罪手段获得的所有不法财产,应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回;而对于受害者合法拥有的财产,必须立即予以归还。
同时,对于
违禁物品及用于
犯罪活动本身所使用的
个人财产,也应依法予以没收。在操作环节中,所有被没收的财物与
罚金,均需如数上缴国家财政机构,不得擅自挪用或处置。
《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
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