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
犯罪应归属于
自诉案件,且需在人民检察院进行正式
立案。此类犯罪的主要特征在于以非法所有为其目的,通过不当手段将原本由其他人负责保管的财产、
遗失物品或隐藏物品据为已有,并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使被告方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试图逃避法律责任,仍然拒绝对其所侵占之物加以归还。因此,针对这类犯罪,我们需要严格遵循相关
法规制度,严格打击和惩处。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