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刑事诉讼实践过程中,关于决定退还
赃款赃物的事宜,具体应依照案件在司法机关中的特定办案程序而定,即由该环节的相关部门接收退还。例如,若案件处于公安机关的
侦查阶段,则赃款赃物应归还给公安机关;反之,若是在检察院进行侦查或
审查起诉阶段,那么应当将赃款退回至检察院。
此外,倘若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那么退还的赃款自然应该交还至法院。无论是个人主动退赃还是通过联系
家属协助退赃,均可视为有效方式。
2.对于
帮信罪这一类
犯罪行为,通常会依据其
犯罪所得金额来确定退赃标准。换言之,若帮信罪并未产生任何收益,便无需承担退赃义务。
3.若帮信罪罪犯能够积极履行退赃义务,那么其
刑罚将会得到相应减轻甚至可能被免除
处罚。
4.帮信罪,全称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旦触犯此罪行,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若涉及到
单位犯罪,则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