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人
民法院将向被告人的
家属发送开庭通知。在开庭日的三个工作日之前,法院会按照规定将
传唤当事人的
传票以及通知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通知书分发到位。在正式开庭之际,法院将确保在场所有的当事人都已到达现场,宣读审判案由及相关人员的名单,并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
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人采取
拘留措施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