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强制猥亵不仅违背了受害女性的意愿,还涉及到诸如脱去衣物、抠摸等不当手段进行猥亵侵犯。此种行为的侵犯对象为受害者的身体自由权利、私密权益以及名誉地位。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尽管强制
猥亵行为往往呈现出刺激或满足行为实施者或第三方性需求的迹象,却并不具备强奸的目的导向。任何符合
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强制猥亵、
侮辱他人罪的
犯罪主体。
2、法律规定:对于那些采用
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制猥亵他人或
侮辱妇女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处罚。若此类行为发生在群体聚集或公众场合,且存在如下任一情况,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对多名或多次儿童进行猥亵;
(2)在群体中猥亵儿童,或在公众场合公然猥亵儿童,情节恶劣;
(3)导致儿童受伤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
(4)猥亵手段极其恶劣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
《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