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对于
同时犯有
非法拘禁和强奸罪行的罪犯,应将其视为两个
罪名进行合并
处罚。这是因为非法拘禁与强奸属于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
犯罪行为,分别侵犯了公民的
人身自由权以及性自主权。
至于具体的
量刑标准,则需要依据
犯罪者所实施的具体
犯罪情节来决定。例如,若
行为人采用
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对女性实施强奸,那么他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而如果行为人通过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那么他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