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
盗窃罪行为中,涉及到
自首的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
犯罪分子在实施
犯罪活动之后,能够自主选择向有关执法机构
投案自首;
其次,犯罪分子如因疾病或受伤等原因,为了减轻其所造成的犯罪后果,可以委托他人先行代为投案,或者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进行投案自首;
最后,如果犯罪分子的罪行尚未被发现,仅仅因为其行踪可疑而受到有关部门的盘查和教育,他们也应该积极主动地交代自己的罪行。
关于
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标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盗窃金额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被认定为“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及“
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这些标准,对于盗窃金额较小的案件,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可能会被判
处罚款;对于盗窃金额较大的案件,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可能会被判处罚款;对于盗窃金额特别巨大的案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并且可能会被判处罚款或者
没收财产。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