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如此。
根据法律规定,
危险驾驶罪乃是一种
故意犯罪,意即此类
犯罪是由
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志所决定,且这样的犯罪往往表现为
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特定的
违法行为。相较之下,交通
肇事罪则更倾向于是一种
结果犯案件,即只有在产生具体损害后果时才构成犯罪。对于那些因醉酒而
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员,他们将面临着
拘役以及
罚金等严厉的
刑事处罚。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