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金额高达30万元的
帮信罪,其一般的
法定刑罚为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具体的
量刑标准如下所述:
第
一,涉及支付结算金额达20万元以上者;
第
二,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达到5万元以上者;
第
三,
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者;
第
四,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者;
第
五,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者;
第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
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者;
第
七,收购、出售、出租
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超过5张(个)者;
第
八,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超过20张者;
第
九,其他
情节严重的情况。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