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担忧。对于
担保合同的存在与否,倘若您对此并不知情,那么将意味着该合同尚未被正式确立。这并不会对您的信用信息产生任何影响,不论
债权人是否能够成功向
债务人追诉
欠款之责。针对于此种情况,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身处无法履行其到期
债务或出现
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正式
实现担保物权的状况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受让
担保财产的优先清偿权。
《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
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