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解决方案:若
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
债务,在商定的还款日期到期之后,可尝试与其进行协商,选择分批
分期还款等更为灵活的还款方式。此方法虽具有程序简便之优势,然而并未赋予
强制执行效力以确保债权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司法途径:倘若双方未能就还款事宜达成共识,且
债权人多次催讨依然无果,则可携带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
申诉状以及借据等相关
证据材料向当地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请求。待法院作出公正裁决后,如债务人在
判决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自判决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时间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提交
强制执行申请。此种方式虽然耗费时间较长,但却具备强大的执行力作为保障。
3.支付令制度:债权人亦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此方式追偿欠款。相较于其他途径而言,支付令的
申请费用相对较低,然而其效力较为脆弱,一旦债务人提出异议或拒绝履行,便可能导致支付令失效,进而需要转而采取
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
民法院应当保障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
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