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定罪及
量刑标准规定如下:
1.
行为人若有非法伪造、
变造、购买或
窃取、抢夺、销毁国家机关所颁发的公文、证件、印章等情形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是
剥夺政治权利的
刑事惩罚,同时还将被处以相应
罚金;
2.如果
情节严重的,则将被判处更为严厉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法律责任。
《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
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