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对于无
民事行为能力者所签订的纯获得利益性质的合同,依法被认定为无效。
然而,对于具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而言,他们所签订的此类合同将被视为具有
法律效力。
根据相关规定,年满8周岁至完全成年之间的这部分群体,属于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在行使和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过程中,必须得到合法
监护人的授权或批准,否则该行为将被视为无效。然而,当这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资格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时,或者是与他们的年龄、智力水平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时,则无需经过
法定代理人的
代理或同意,即可自行决定并实施。
《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
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