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
单位受贿罪的
立案金额设定如下:当单位受贿的数额达到或超过10万元时,便可进行
立案调查;
然而,若单位受贿数额未达10万元,但是通过故意刁难、威胁、要挟等方式给其他特定单位或者个体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甚至于毫不顾忌地强行索取不当财产,又或者导致国家或者社会
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同样可以进行立案调查。
至于
量刑方面,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在经济活动中,如果存在在账外暗中收取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的行为,并且涉嫌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应当予以
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处罚: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虽未达10万元,但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