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判定性侵案件的
报案时效方面,需视具体判处
刑罚而定。通常情况下,在
犯罪事件发生之后立即报案,有助于警方搜集更为完整和有力的
证据。若犯有强奸罪行并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者,其报案时效为五年内;若被判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者,则延长至十年期限内;强奸罪犯若被判处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相关法律规定的报案
有效期将延展至十五年;对于被判处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的罪犯,其报案时效则为十二年。
然而,在经过十二年后,如有必要,仍可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并在必要时对罪犯进行追诉。
《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