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所获取的利润高达九万元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留或者是
罚金,但具体的
量刑标准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支付结算金额在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情况;
2.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了超过五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的情况;
3.
违法所得已经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情况;
4.为三个及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的情况;
5.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并且再次参与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的情况;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
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的情况;
7.收购、出售、出租
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达到五张(个)以上的情况;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数量达到二十张以上的情况;
9.其他
情节严重的情况。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一十二条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