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倘若雇主未能依照法律规范予以解除或终止劳资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薪酬
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将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计算。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则根据
劳动者在本企业的服务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应给予一个月的薪水作为补偿标准。而所谓“月薪”,即是指劳动者在劳资关系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