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村地区
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案主要包含以下三种方式:
首先是货币补偿法,即将被
征收房屋所能产生的价值通过专业的估值手段形成具体明确的
补偿金额予以支付;
其次为
产权调换法,即在异地或原址重建房屋后与被拆除房屋进行
产权置换;
最后则为混合补偿法,由被
拆迁人自主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补偿。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