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且均有损伤的情况下,需要考虑各自应承担何种程度的责任。事件的起因以及双方所受伤害的严重程度将作为划分责任大小的重要依据。倘若经过专业机构的鉴定,确认伤害已构成
轻伤级别,那么公安机关应对此案展开侦查工作,并对施暴人员进行
刑事追责。
然而如果公安部门拒绝对此类案件进行
立案,受害方也可依据法律规定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刑事
自诉请求,以追究施暴人员的
刑事责任。无论是选择遵从公安机关的
公诉程序,抑或是自行发起刑事自诉,
当事人都有权同时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加害方支付相应的
医疗费用等相关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