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
罪名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严重情况下
量刑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可能需承担单笔
罚金的惩罚。
3、但具体量刑仍需要根据被告人是否有
自首或坦白行为以及所获得利益的多少来决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被告人未从中获取任何利润,抑或是通过一次性出售银行卡获得的收益较少时,法官可以考虑不予
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