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归属于危害公众安全罪范畴。
危害公共安全是一种概括性的罪行,其所侵害的客体乃是大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客观表现则涉及实施各种可能威胁
公共安全稳定的行为活动。在道路交通方面,倘若
驾驶机动车辆存在如下任一情况,将被判处一个月至六个月的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款,具体罚款金额取决于
犯罪情节:
首先,如属于竞技性质的驾车行为,且情节恶劣者;
其次,当酒精浓度符合法定标准后仍继续驾车者;
再者,提供校车服务或参与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
超速行驶者;
最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