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挪用了夫妻双方共有的财物,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利请求返还这些资产并
赔偿所遭受的损失。
然而,如果擅自将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出
借给了他人,即便该配偶对此毫不知情,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欠债者偿还这部分财产,因为夫妻间的纷争通常不会对第三方产生影响。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