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规定中,
犯罪行为涉及到的“儿童”,特指年龄未满14周岁的
未成年人群体。
根据相关规定,年龄不足一周岁的称为“婴儿”,而年龄在一周岁至六周岁之间的则称之为“幼儿”。因此,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并处以罚金或
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团伙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人数超过三人的;
(三)对被拐卖的妇女实施了强奸行为的。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的罪犯,将被
判处死刑,并处以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
暴力、
胁迫或者麻醉方法
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