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人民币的行为,应被视为“
数额较大”;而其中的五百元至二千元则作为这一
犯罪行为的
起征点。接下来,我们将探讨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其他两种情况,即“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对于前者,其起征点为五千元至二万元人民币;
至于后者,其起征点则设定在了三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厅(局),可依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所述的数额范围内,共同研究并确定本地区适用的
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需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进行备案。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