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存在
帮信行为,则无疑构成了
帮信罪;
然而,在流水高达四万元,但未触及到支付结算金额需达到二十万元以及
违法所得需达至一万元的帮信罪
立案门槛的情况下,该行为并不足以构成帮信
犯罪。因此,并非必定会被判定为帮信罪。此案的判定还需参考其他具体因素或是其所获取的利润数额。按照一般法律程序,依照
刑法的相关规定,帮信行为只有在
情节严重之时,方能被认定为犯罪。
然而,对于初次涉及此类案件的罪犯来说,如能
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还
赃款,便有可能在这个基础之上获得减轻
刑罚甚至是免于
处罚的机会。帮信罪,即“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
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情节严重者。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