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任何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媒介,
恶意诽谤他人且其发布的诽谤言论在实际生活中被点击、浏览达到了5000人次以上,或被转发超过了500人次以上,那么此种行为将被判定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246条第1款之规定,即
情节严重,可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然而,此类
诽谤案件并非由国家
司法机关直接介入处理,而是属于
自诉案件范畴。当诽谤行为性质严重时,其
责任人可能面临着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
处罚。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诽谤罪是指那些故意捏造并散布
虚假事实,以达到贬损他人人格尊严、破坏他人名誉声誉的目的,并且情节严重的
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被害人向人
民法院告诉,但提供
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