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入户抢劫之法律认定的相关规定如下所述:
1.该
犯罪的实施主体应为具备特定身份条件之人,即凡年龄达到十四周岁且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有可能成为此罪的加害方。
2.就其主观意识层面而言,该罪犯明显蓄意而为,并且其犯罪意图为
非法占有公共或
私人财产。
3.该罪行所侵害的主要对象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公民的
人身权利。
4.在实际行动中,罪犯会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对财产所有者、监管者或保护者进行人身强制,从而强行夺取他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
抢劫罪】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