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当
刑事案件中的
逮捕通知书正式下达之后,需经过约莫两个月的时间才能安排法庭审判环节。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这期间因故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应办案工作,则应对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予以释放。
然而,若案件仍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线索调查和审理工作,警方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采取包括
取保候审以及
监视居住在内的多种措施。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