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所有
刑事案件一旦
立案,便会自动转入检察院进行处理。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
刑事诉讼程序的
合法性与公正性。当案件被移送至检察院后,
当事人将面临至少被追究
刑事责任的风险。此时,案件已经正式进入了
刑事审查起诉阶段,该阶段的时限通常不会超过一个月,若情况较为复杂,则可适当延长半个月。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
证据不足,检察院有权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
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同样为一个月,但最多只能进行两次。对于
故意伤害他人并导致其
轻伤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然而,如果
犯罪嫌疑人能够获得受害者的谅解,并且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那么就有机会启动和解程序,从而得到
从轻处罚甚至可能获得
缓刑或者免于
刑事处罚的结果。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