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案件自被
批准逮捕之日起直至向公众宣布开庭审判结果的周期通常可长达一年之久。检察部门对
逮捕申请予以核准之后,公安机关在执行执法任务方面所拥有的侦查期间通常为两个月。
然而,若案件情势较为复杂,经得到上级部门的特别批准,这个时间还可延长至最多七个月。在公安机关完成对案件的调查工作之后,他们将会将案件提交至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而这一过程所需的时间通常为一个月。在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的过程中,他们应该在收到案件后的两个月内做出判决,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那些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涉及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之一的案件,如果得到了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那么这个时间还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如果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延长,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2、在执行逮捕行动时,参与的人员数量不得少于两人。在执行逮捕的过程中,必须向被逮捕者展示逮捕证,并且要求其在逮捕证上签字(盖章)或按下手印。如果被逮捕者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下手印,那么就应该在逮捕证上对此加以注明。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