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涉及金额达到了330,000元人民币,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这已经构成了重大
犯罪案件,可能面临长达三至十年的
有期徒刑,同时可能被判定没收其
个人财产作为额外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此过程中能够主动向
司法机关缴纳
赃物,将会得到相应的减轻
刑罚处理。
职务侵占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内部,某些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该组织所有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对于此类行为,若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以
罚金;若涉案金额巨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接受罚金
处罚;而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时,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并且仍需接受罚金处罚。
此外,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的公务员及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公务员,若存在上述行为,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