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
抢夺罪作为一种数额
犯罪,
行为人实施抢夺行为,若所涉及的公私财产价值未达到“
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不能被认定为抢夺罪,也无法启动
刑事诉讼程序进行
追责。具体而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的,即可视为“数额较大”。抢夺罪,是指行为人为实现其
非法占有的目的,趁他人疏于防备之际,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
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携带
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