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
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然会面临
法律制裁——服刑入狱。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
强制措施,并非实际意义上的
刑事惩罚,故而公安机关无权对
被拘留的人员进行定罪判决。只有经过严格公正的审判程序后,才能明确该人员是否构成
犯罪,并将其判定为犯罪分子。针对那些
证据缺失或不足以证明其有罪的案件,负责侦办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释放相关涉案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
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