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被批准
取保候审之后通常需要等待3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进行审判。同时,人民检察院对于由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相关案件,需要在一个月之内做出最终决定,对于那些情节较为严重或者复杂的案件,则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的审查期限。此外,如果人民检察院所审查的案件发生了
管辖权变更的情况,那么
审查起诉的期限将自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