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即将进入法庭审理阶段之前,如果
当事人被决定
逮捕,那就意味着此人已经违反了先前获准的
取保候审规定,
因此,必须将其再次提交司法机关
批捕。当被取保候审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即可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并实行逮捕:涉及到故意策划或是实施新的
违法犯罪活动的指控;对国家安全、公共场所的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直接和现实威胁的;以及存在其他影响社会和谐与安全的极端行为或事件等。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