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申请
取保候审时无需寻求律师
代理,只要符合相关的法定条件便可获得批准。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以及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导致足以引起社会危害的风险产生,那么这些人就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